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7年度“‘医’起向未来”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的公告
招聘43人35个岗位
为满足衢州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7年度“‘医’起向未来”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于2026年11月—2027年2月间组织开展招聘工作,计划招聘43人(详见附件1)。招聘分多场次开展,每场次招聘结束后,已招录的岗位计划相应核减直至核销,具体招聘场次、岗位等信息请持续关注各场次招聘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部分岗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以具体场次招聘公告为准),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对象为202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除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已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四)符合招聘岗位计划表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②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③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7年应届毕业生;⑤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衢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宜作为录用对象。
三、招聘程序和组织实施工作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由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和用人单位按照接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卫健委”(https://www.qz.gov.cn/col/col1229461220/index.html)、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z.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设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后仍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步开展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途径、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以具体场次招聘公告为准。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入围下一环节,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不得入围下一环节。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必备材料(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1.《2027年衢州市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引才聚智‘医’起向未来”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报名表》;
2.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2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在读证明材料);③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请考生将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后上传(上传路径参考具体场次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市卫健委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实施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同一招聘场次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根据现场资格审查结果组织实施。
1.开考比例设置。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含3倍)开考。
2.考试方式设置。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入围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水平”等相关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入围下一环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3.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4.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具体场次招聘公告为准。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放弃人员应签书面声明。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岗位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岗位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招聘条件、招聘岗位要求和标准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卫健委”和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由用人单位及市卫健委根据实际情况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后出现缺额的,不再安排递补。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27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若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所列回避情形,应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单位对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从严审核把关。
(三)本公告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电话:0570-3081059)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委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