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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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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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3 -2026/11/5 17:00

德宏州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下设芒市、梁河县、盈江县3家智慧停车服务参股公司,核心业务包括停车设施的投资建设与管理、停车后产业链开发及新能源充电设施运营等。公司以搭建德宏州“智慧城市”平台为战略核心,以“智慧停车项目”为关键切入点,全面加快城市智慧化建设进程。在发展过程中,公司业务范围正逐步向智慧社区、智慧物业、智慧交通及智慧城管等领域深入拓展,致力于为德宏州智慧城市的长远发展筑牢管理基础。


因发展需求,德宏州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公开招聘总经理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开展,特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程提供简历收集筛选、综合面试等服务。应聘人员录用后将直接与德宏州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实绩导向。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勤奋好学;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4.具有良好的个人诚信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存在违反党纪、政纪规定行为,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处于禁业禁止期、接受专业监管部门执业处罚或被停止执业的人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并退回的人员;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1个岗位,共1个人。具体招聘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德宏州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5日17:00止。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应聘材料以邮件形式投递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职位+姓名+联系电话”;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德宏州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应聘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修改此表原有格式),同时提交可编辑Excel版本用于信息汇总使用(该版本中可不贴照片及签名)。除Excel版本外,须提交有本人签字及照片的PDF扫描版本。另须同步提交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免冠证件照;

(2)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3)其他可证明工作能力的材料。

3.所有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排序整理,全部打包在一个压缩包内作为邮件附件,压缩包命名与邮件主题一致。

4.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或未按要求命名提交的,一律视为不符合要求,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5.请勿重复提交应聘材料,如报名资料有修改的,则只需要提交修改的资料,并在邮件正文中说明修改的地方。资料有补充的,只需提交补充材料,并在邮件正文中说明补充材料。

6.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与修改;因本人填报信息错误、材料不全、未按要求提交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简历投递联系人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39996

联系邮箱:prosjob@163.com


四、招录流程

报名截止后,第三方专业招聘机构将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求、专业类别报名情况及招聘专业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综合素质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每个岗位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即时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每个岗位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拟录用人选。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根据成绩排名按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开展,满分为100分,按照不低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笔试实际参加人数,适当增加面试参与人数。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在职业规划适配性、岗位任职素质、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胜任程度,以筛选出与公司要求相匹配的人员。

(二)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须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体检结论存在异议的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所在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名单。考察工作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社会公德遵守情况、廉洁自律状况、社会关系及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再次核实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情形等。考察结束后,需如实撰写书面考察报告,明确考察结果意见,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第三方机构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向公司推荐拟聘用人选,经用人单位集体决策程序后,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结果向上级备案,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与新进员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及团体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将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上述招聘数量为公司招聘人数的上限,若某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企业要求的数量,则该岗位本次不进行招录。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4.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确属影响聘用的;

5.存在其他违反公开选聘相关规定的行为的。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由符合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4.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后,因应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本人的;

5.存在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行为的。

(三)对于未能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者,我单位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四)未尽事宜按照《德宏州州属国有企业招聘员工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附则

本公告由德宏州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普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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