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招聘6人5个岗位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书记员2名:主要负责开庭前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庭审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及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其中1名书记员要安排到吴圩法庭工作)。
(二)行政岗3名:
1.纪检监察岗1名:主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内部监督工作,撰写各类总结、报告。
2.行政综合岗1名:主要负责其他日常性行政事务工作。
3.信息宣传岗1名:负责单位宣传稿件撰写、视频拍摄及编辑,策划宣传活动,做好对外信息发布与舆情防控。
(三)司法警察1名:主要负责安检、值庭、押解及其他综合保障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4.书记员岗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熟练掌握速记、熟练掌握常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打字速度要求能达到每分钟60个字以上,且正确率不低于60%。
5.行政岗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和执行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可独立起草相关文件;工作具有积极主动性,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能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常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其中信息宣传岗要求具有视频拍摄经验,能独立完成视频编辑工作;纪检监察岗具有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工作经历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6.司法警察岗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身体健康,男性要求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退伍军人或具有其他体育特长者优先。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统一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参照江南区聘用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核定。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考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下午18:00止。
2.报名材料:
(1)《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需按要求如实填写且附寸照);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
(4)其他(如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获奖证明等)。
3.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打包发至江南区法院政治部邮箱,邮箱具体为:jnqfyzgk@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网络传送的资料必须确保图片清晰、不变形。
4.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面试
1.政治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另行通知考试、面试时间;
2.书记员岗位机试主要测试计算机中文录入(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的内容、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计分,60字/分及以上为合格);
3.行政岗位笔试主要考察公文写作及组织安排的能力;
4.面试主要考察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机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政审。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本人自愿放弃入职体检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由我院确定拟招聘人选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事项
(一)因招聘工作需要,单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其他辅助佐证材料的,应聘者应予配合;
(二)应聘人员原来有工作的,需自行与原单位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本公告由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1-4962031(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除外)。
附件:《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
附件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