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招聘19人1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枢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园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园投公司”)、陆港枢纽(重庆)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港公司”),与重庆泛欧铁路口岸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泛欧公司”,为重庆铁路口岸物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重庆铁路口岸物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国际物流枢纽公司按照一级子公司管理)。
本次共招聘19人,均为合同制员工,其中国际物流枢纽公司招聘7人,园投公司7人,泛欧公司4人,陆港公司1人。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品行;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6.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岗位具体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2.本招聘公告所要求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9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当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招录人才。
三、招聘程序和招录方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下载《应聘报名表》(附件2),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佐证材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近半年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统一打包发送至wlyhr@wmlip.com。
3.相关要求:报名与参加应聘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应清晰、准确、易于辨认。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在收到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后,由国际物流枢纽公司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审查报名人员填报信息是否符合。资格审核合格的,可予以通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人员选拔
本次人员选拔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所占比例为3:7,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分为专业加试(30%)和面试(40%),同时,将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考试机构出题。
(一)初试
初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重点考查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试后按照1:5的比例,根据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复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复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二)复试
1.复试前需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参加复试人员由工作人员在初试成绩审定后通过电话通知,须在规定时间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参加复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经审查与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经确认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者,取消复试资格。出现复试岗位缺额时,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复试形式为专业加试和面试,专业加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岗位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团队意识、职业素养、格局视野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初试和复试时间、地点根据总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最终综合成绩也相同,则另外加试半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国际物流枢纽公司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国际物流枢纽公司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将报市级有关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通过国际物流枢纽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联系电话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畅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全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简章由国际物流枢纽公司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5472646
附件1.doc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