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博士长期招聘)
招聘14人14个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山东省属综合类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泉城济南,是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2024年入选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2023年—2025年连续三年在省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400余人,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近10000人。专任教师近1000人,拥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校教指委委员、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36人次。现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4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个,“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2个,省级以上党建示范项目17个。学前教育教研室、旅游管理教学团队、市场营销学教学团队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工商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团队”、经济学院“数字金融教师团队”、会计学院“数智会计教师团队”荣获“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务英语课程教学团队”、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教研室”被评为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获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立项团队12个。
学校坚持“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弘扬“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秉承“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围绕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建设“坤德”“行知”“优雅”“绿色”“幸福”的“百年女大”战略愿景和“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女子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博士)1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女子学院人力资源处(挂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牌子)网站(https://rsc.sdwu.edu.cn/index.ht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出应聘申请,电子报名材料请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岗位指定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教师2+**+博士+****”。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信息为无效。
3.报名材料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4)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2)佐证材料:
①身份证(双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②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
④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⑤《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所填教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女子学院人力资源处(挂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牌子)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招聘邮箱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监督电话:0531-8652609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学校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八、其他
未尽事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3.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
4.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

山东女子学院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