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吴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招聘12人
苏州东吴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财险”或“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注册成立,是由苏州国资为主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设有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北京等五家省级分公司。公司坚持围绕城市安全、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核心展业需求,坚持效益优先、可持续发展的经营发展战略,坚持走东吴财险特色高质量发展道路。
一、招聘岗位
(一)经营管理岗位
|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工作地点 |
| 1 | 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 2 | 苏州市相城区 |
| 2 | 总公司首席风险官 | 1 | 苏州市相城区 |
| 3 | 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 2 | 苏州市高新区 |
| 4 | 江苏省内分支机构储备干部 | 若干 | 江苏省内 |
(二)投资专业岗位
|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工作地点 |
| 1 | 交易岗 | 1 | 苏州市相城区 |
| 2 | 信用评估岗(含团队负责人1名) | 4 | 苏州市相城区 |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诚信廉洁,勤勉敬业,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与发展战略。
3.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背景,以及胜任岗位的知识、能力、经验的职业资历,专业扎实,爱岗敬业;具备保险行业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财产保险经验者优先。
4.熟悉掌握保险行业风险合规相关监管规定、行业规则,能全面、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对保险公司经营运作的实际影响。
5.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聘任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7.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岗位,存在《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予核准任职资格情形的;
8.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9.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存在其他不宜报名情形的。
三、岗位薪酬
薪酬标准参照行业市场化水平与岗位价值,结合个人能力及绩效表现综合确定。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与背调、录用等环节。
(一)报名渠道:应聘者使用电脑网页登录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szdwcx.com/),进入“加入我们”模块,搜索对应岗位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与简历投递。
(二)报名时间:投递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我司根据岗位招聘进度滚动开展简历筛选、资格审核及面试组织等工作,招满即止,敬请有意向人员及时投递。
五、其他事项
1.具体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详见公司官网,所列岗位的学历、年龄、从业年限等条件为基本要求,对特别优秀或者岗位急需的人才,在满足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其中,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岗位,仍应当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规定的任职条件。
2.招聘相关通知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与本人联系,请确保填写准确、通讯畅通,并及时查阅信息;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任协议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公司不对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培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5.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者终止相关岗位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咨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0512-86880520(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