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2026届复硕试点毕业生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与《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精神,经研究,龙港市决定面向2026届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以下简称“复硕试点”)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龙港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2026届复硕试点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2026届浙江省复硕试点毕业生,要求龙港市生源,本科与研究生专业对口。
三、日程安排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6年10月12日8:30—17:30
地点:龙港市社会事业局507办公室
考生须携带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复硕试点毕业生证明等材料。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对象。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聘用,不再进入后续环节,如遇考核成绩同分影响入围对象确定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和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在签约次日24点前从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对象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聘用。体检及后续环节不合格、不通过或放弃的,均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以及教育行业准入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行为的,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规定情形的,考察不予通过。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zjlg.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通过公示后要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提供的资料和承诺的事项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三)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72、0577-68662770
监督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0577-59911863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