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6年9月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拟公开招聘辅导员(非事业单位编制)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2名,具体派驻二级学院由学院统筹安排。
(二)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善于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2.能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高校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者,须在此时间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具备2026年12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6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省、设区市学联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校(院系)团委副书记,年级团总支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两年及以上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经历(需由学校学工部门出具证明);
5.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并在学生工作线岗位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24: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应聘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导员应聘表》(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导员应聘汇总表》(附件2),并连同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若为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社会实践、兼职经历证明,获奖证明,个人简历),于2026年10月10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zjxg@zzjc.edu.cn。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辅导员姓名”字样。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工作人员对应聘者填写的基本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核实,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学院将在10月中下旬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3.考试:(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专职辅导员工作基础理论知识、综合素养、政治素质、思想作风、文字表达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60分及格,笔试不及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5:1的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人员先须进行资格复审,然后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布。
5.体检与考察:拟录用人员应在学院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学院安排工作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与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因拟录用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考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参照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施同岗同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初签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将解除合同。
7.报到上岗:聘用人员应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日期前到岗,否则学院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相关事宜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学生工作部韩老师0575-81112757;
人事部周老师0575-81112527;
电子邮箱:zjxg@zzj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