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区关于公开招募2026年特聘农技员公告
招聘7人1个岗位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6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6〕48号)文件精神,为充实基层社会化农技服务力量,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本次共招募特聘农技员7名。岗位围绕粮油、果蔬、茶叶、水产岗位设置,根据报名人员技术专长统筹分配服务岗位,服务期限1年,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一年一签服务协议。
(一)招募对象
特聘农技员从以下五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和高素质农民;五是农业科研教
学单位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农业农村系统体制内在岗和已享受其他财政补贴且服务内容与特聘计划职责重叠人员不纳入特聘人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条件
特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热心为人民服务,热爱“三农”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本人所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素质。
(三)招募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公正”及“立足需求,控制总量”的原则。
(四)招募程序
按照“需求发布、个人申请、专家遴选、技能考察、审核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进行招募,招募全程公开透明。
1.发布特聘公告。由区农业农村局在濂溪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特聘计划信息。
2.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6年10月9日前到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现场报名,并填写《濂溪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报名表》(见附件)。
3.组织考核评审。考核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考核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考核组出题询问。
4.评审结果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5.签订服务协议。公示后,区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1年。
二、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宣传党的“三农”政策方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为脱贫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协助提升基层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与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帮扶村对接,开展农业产业发展技术指导。
(二)任务要求
1.面向行政村、合作社、种养大户、散户等各类主体做好技术服务;
2.积极推广农业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指导建设示范基地,开展或协助开展技术培训不少于1场次;
3.结合岗位产业实际开展技术服务,每月25日前报送水印相机拍摄的现场指导照片不少于3次,全年累计报送不少于36次;
4.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5.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以上各项工作任务在服务协议或合同中予以载明,作为日常管理、监督及绩效考评的依据。
(三)人员解聘
特聘人员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及时解除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
2.不接受监督、考评及管理,不遵守纪律,未履行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工作职责;
3.工作作风不良,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被实名举报并举报属实;
4.在聘期内,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协议及职责;
5.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协议或合同变更达成一致。
三、薪酬补助与绩效考核
经费来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每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不超过1.5万元/人/年。
绩效考核:年度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评以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产业问题解决成效、台账资料完整性作为主要依据。
考评优秀、合格:按协议发放对应劳务补助;优秀人员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考评不合格:不予续聘,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我区特聘农技员。
聘用期间出现触犯法律、拒不履行协议、重大工作失误、无法正常履职等情形,区农业农村局可解除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