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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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公告正文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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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4 -2026/9/30 23: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是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预算管理,是自治区宏观经济领域核心智库。主要职责为受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研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改革重大问题,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提供决策服务;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为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内设科研管理部、综合经济研究所、区域经济研究所、体制改革研究所、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等职能部门,受委托承办新疆宏观经济与体制改革学会、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及《新疆经济》内部刊物编印工作。近年来,紧扣自治区党委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等重大战略任务,产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多项成果获自治区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在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智囊作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事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具体专业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xinjiang.gov.cn)、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jrsks.com.cn)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xjdrc.xinjiang.gov.cn)人事招录专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4日00:00起至2026年9月30日24:00止。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为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yjy2821870@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考生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2.报名材料按照下要求标序排列:

(1)《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扫描);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的本科、硕士及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科研成果清单及代表性成果(学术论文、主持/参与课题、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5)其他可以证明个人专业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6)所有应聘者须提供《诚信承诺书》(附件3)。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组织招聘。考核以专业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思维和岗位匹配度等。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及规定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试用期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服务期限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辞职。未满服务期提前离岗的,须按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相关待遇

1.纳入自治区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政策;

2.支持申报国家、自治区各类社科基金、软科学等科研项目,鼓励参与重大战略研究课题;

3.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空间,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进修培训等活动;

4.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带薪年休假、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八、监督及其他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2.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号码畅通有效,并及时关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招录专栏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招聘重要信息通知或提示。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991-2821870  15276523156

监督电话:0991-2818442

(工作日:10:00至14:00,16:00至20:00)

报名邮箱:yjy2821870@163.com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55号

附件:

    附件1: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下载)

附件2: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报名表(下载)

附件3:诚信承诺书(下载)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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