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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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公告正文

汝州市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汝州市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108人2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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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2 08:00-2026/10/16 17:30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平人社办〔2020〕50号)、《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办〔2026〕45号)及《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平顶山市2026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平人社就业〔2026〕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二)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三)公益性岗位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重要举措。安置对象必须是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拥有汝州市户籍(居住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参加报名前,需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常住地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时的资格审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持有个体营业执照,或在企业、各类组织担任法人、任职股东、董事、监事、理事等职务的;

3.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

4.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5.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相关规定的。


二、报名时间、地址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汝州市零工市场(市民之家南门东隔壁)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四)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就业困难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1份);

7.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8.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安置资格,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面试:面试地点在各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在接到人社部门反馈的本单位报名名单后,应在2日内完成面试工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经批准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依序按照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顺序录用。

(七)公示:各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后,报送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汇总后在政府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三、工作待遇和期限

(一)用工形式。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负责考勤、培训、年度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人社、财政部门跟踪监督。人员出现离岗、注册营业执照、人岗分离等情形,立即停发补贴、解除合同,追回违规补贴,杜绝骗取套取专项资金。

(二)安置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工作待遇。岗位薪酬待遇包括岗位工资和社保补贴。

1.岗位工资包括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补助,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行2150元/月,含个人社保缴费部分,随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用人单位补助视单位自身财务状况确定补助金额,由用人单位自行拨付。

2.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四、其他事项

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聘过程中,如有对申报资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上岗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0375-6861678(汝州市人社局劳务市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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