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卫生院乡村医生招聘公告
招聘3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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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潭头镇村级医疗服务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3名。
一、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基层医疗工作,无医德失范、违法行医等不良从业记录;
2.身体健康,可正常开展村医医疗及公卫相关工作;
3.持有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资质可正常办理执业注册;
4.年龄要求:无基层行医经历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基层村医从业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60周岁。
二、驻点服务岗位及地点
本次招聘人员派驻潭头镇下辖行政村卫生所,各驻点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与各村常住人口挂钩。
三、报名相关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起长期有效,招满即止;
2.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医学类毕业证书、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
3.报名渠道
(1)现场报名: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我院综合大楼二楼人事科报名(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卫生院)。
(2)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以电子版PDF形式发至邮箱3121423634@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村医应聘+姓名+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罗医生18850283046
5.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14:30—17:30。
四、考核及入职流程
资质初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与专业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服务责任书,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我院协助其按规定流程向区卫健局申请办理执业注册相关手续;试用期满经岗位综合考核合格且执业注册手续办结的,正式驻村执业;试用期不合格的或者执业资质注册审批未通过的,服务关系终止,应聘资格取消。
五、聘用
1.薪酬按本区基层村医统一标准执行,包含村医基础补助、绩效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多劳多得。
2.免费提供标准化执业场地,配备基础诊疗与办公设备。
3.提供常态化业务培训与继续教育渠道。
六、其他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执业资格;
2.驻点人员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服从我院各项管理要求;
3.本院仅负责组织招聘、业务指导、注册协助服务,不与驻点人员建立劳动关系。
注: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长乐区潭头镇卫生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