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凤凰幼教集团鸿鹄园区2026年合同制教职工招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招聘公告
珠海市香洲凤凰幼教集团隶属于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于2023年6月成立,共有四个园区,有凤凰核心园(凤凰幼儿园),文园园区(文园幼儿园)、上冲园区(上冲幼儿园)和鸿鹄园区(鸿鹄幼儿园)。我园是香洲区公办幼儿园,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合同制教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地点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鸿鹄幼儿园。
(三)待遇
结合香洲区公办幼儿园临聘合同制教职工待遇标准与聘任岗位执行。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幼教事业,具备岗位需要的团队协作意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岗位资格条件/
岗位:专任教师(1名)
1.学历:本科学历及以上,或学前(幼儿)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7日之后出生)。
3.性别:不限。
4.工作经验:不限。
5.专业:学前(幼儿)教育或其它相关专业。
6.其他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
/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初审——面试——现场资料复审——体检——公示——签订合同。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1日下午16:00截止;
2.报名方法:
(1)识别以上二维码下载《2026年珠海市香洲区鸿鹄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邮箱报名:应聘者发送报名表及以下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图片格式文件(见下方材料列表)发至幼儿园指定邮箱honghuyey2024@126.com(备注:所有材料打包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再上传,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珠海市香洲区鸿鹄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要求对应资格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保健员证、财会证书、厨师证等岗位所需证书;
⑤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⑥户口簿扫描件(本人页和户主页)、无精神病史承诺书。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网上审核不通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
(3)材料真实有效。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
幼儿园组织评委对应聘者资格条件、报送材料,开展网上初审,按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网上初审严格核查报名提交资料,应聘者如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初审的人员将电话通知参加现场面试,并在现场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应聘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现场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签订相关协议或劳动合同。
面试
1.面试前开展现场资料复审:应聘者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核验,提交资料必须和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保持一致,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自我介绍、专业实操问答等。
3.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注意: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是否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幼儿园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体检、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签订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使用的,幼儿园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时长由幼儿园和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
/其他事项/
1.香洲区现有公民办幼儿园(含公民办园管理的分园)在岗教职工应聘需经原就职的幼儿园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
2.拟聘人员若公示无异议,被录用者体检合格后通知具体上岗时间,幼儿园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1个月,薪资参照香洲区现有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待遇执行(拟录取时通知);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5.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凤凰幼教集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6336209
联系人: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