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40人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彭水自治县202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8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7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成功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卫生机构“三支一扶”人员只能按专业报考医疗卫生岗位,非卫生机构“三支一扶”人员只能报考非医疗卫生岗位,待考试考核、体检完成后按规则进行选岗。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应在2026年9月9日11:00至16: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首页“热点服务”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考试入口”进入,选择“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页面,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应认真对照拟报名岗位招聘条件,诚信报考满足条件的岗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2026年9月9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资格审查等环节将进一步核实报考条件,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9月10日9:30-12:00。
地点: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十一楼会议室(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文庙社区2号)。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
(3)毕业(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登记照2张。
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采取面试、考核加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9月1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考核加分
考生“三支一扶”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加1分,到期考核获得优秀的加1分。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考核加分。
考试考核总成绩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首页(http://www.psx.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体检、选岗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体检合格后,需要“选岗”的岗位,按“选岗组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详见附件1),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规则先行选岗。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方另行通知。若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用单位。
(三)考察
体检和选岗完成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还应重点考察服务期内的工作考核结果,服务期满后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认证材料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经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聘用后须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满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订立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表彰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
(二)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023-78496338、023-78496838;县卫生健康委,023-78449546。
(三)本公告由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