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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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公告正文

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招聘30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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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 08:30-2026/9/20 18:00



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缺额的现状,提升全县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结合大队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和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身份,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协助和参与灭火救援勤务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政府专职消防员需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三十周岁(1996年9月20日至2008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3.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5.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6.正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备勤,培训合格正式分配到岗后,实行轮休制,每月轮休8天(根据实际执勤情况组织轮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相关条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退役军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具有消防员资格等级证书,汽车驾驶B2类以上驾驶证且具有2年以上驾龄,年龄放宽至32周岁(1994年9月20日以后出生);持有体育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或者是长跑、篮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体育特长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的,或具备法定情形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

2.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打架斗殴、诈骗、盗窃、酗酒滋事、酒驾醉驾等违法或不良行为;参与网络赌博;有大额网络借贷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或开除团籍;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或开除学籍;曾服现役但被开除军籍,或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军纪处分被安排退役;因违纪违规、非正常原因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离职);

4.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宗教极端、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会道门等非法组织或参与相关活动;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涉嫌“黑恶势力”被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立案调查;

5.编造、散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或其他政治性问题的信息;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与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联系;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

6.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团体或继续参加宗教活动;

7.加入外国国籍;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曾拥有海外国籍;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由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招聘将按照“报名、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政治考核、心理测试、体格检查、人员确定和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6年9月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日8:30至9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后,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实地报名;也可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点:金塔县金航大道37号

联系电话:

0937-442251015009492876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金塔县北河湾消防救援站

地点: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省道路23号

联系电话:

0937-695911918894070030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3)电子邮箱:3084130863@qq.com

4.携带资料:

(1)《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各1份;

(3)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需携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学信网,注册打印);

(4)申请放宽年龄人员需携带驾驶证、退役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6)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截止9月20日前1个月内);

(7)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出国(境)记录(有效期截止9月20日前1周内)。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审核情况,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现场进行体测,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身体质量指数(BMI)为主要判定依据,体测合格者方可予以确认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四)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不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体能测试按照《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参加测试的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2.面试

面试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业务能力等内容。按照体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面试人数比例或按照实际参加体能测试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3.心理测试

面试通过人员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采用专业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综合成绩

政府专职消防员总分=面试成绩×50%+体能成绩×50%

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五)政治考核

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治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六)体格检查

政治考核通过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聘。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格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支付。

(七)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政治考核、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待补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署名反映的问题由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核实,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自动放弃以及入职培训期间离职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从待补录人员中进行补录。

2.对拟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组织为期3个月的入职培训,实行全程淘汰制度;因人员思想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聘用。

3.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二年期限劳动合同,并开始为期二个月的试用期。


五、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照金塔县政府专职消防员现有工资管理办法发放薪酬,保障食宿和被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入职培训和试用期工资按照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进行发放。

(二)在规定范围内,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

(三)鼓励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四)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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