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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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

公告正文

岳西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

岳西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

招聘4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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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9 08:00-2026/9/15 17:30

根据岳西县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选聘职位和人数

岳西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4名。


三、选聘对象

面向全社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资格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实绩突出。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累计5年及以上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经济、金融、法律、党群等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

5.应具有下列任职经历之一:

(1)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任科员级职务或相当层次职级3年及以上,或任副科级职务及相当层次职级1年及以上;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九级管理岗或相当层次职级3年及以上,或任八级管理岗及相当层次职级1年及以上,或任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限土木、水利、测绘、矿业、林业工程、城乡规划,农学、蚕桑、农业工程、农业信息化,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专业)且担任过企业或事业部门负责人2年及以上;

(3)任县(区)级及以上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全资、控股企业,国有银行等,下同)中层职务3年及以上,或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1年及以上;

(4)任大型、中型民营企业部门负责人3年及以上或高级管理人员1年及以上;或任小型民营企业副总经理、副董事长3年及以上或董事长、总经理1年及以上。

企业规模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认定。

以上(1)(2)(3)类型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任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8:00至9月15日17:30。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2)本人亲笔填写的《岳西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并附近期2寸彩色免冠JPG格式电子照片)扫描件;

(3)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如聘用/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工作证明、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扫描件;

(4)中国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3.报考人员将以上报名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县委组织部邮箱。

报名邮箱:zzbgbk888@163.com

联系电话:0556-2170721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由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拟选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选聘计划。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岗位专业能力,以及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解决问题、治企兴企的能力,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岳西先锋网、岳西县人民政府网、岳西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与拟选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依据选聘公告规定的选聘所需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在报名时提交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5.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合成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合成成绩高低,按与拟选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对象在岳西先锋网、岳西县人民政府网、岳西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合成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根据选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七)公示和聘任

1.公示。拟聘任人选由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拟聘任人选在岳西先锋网、岳西县人民政府网、岳西网公示。

2.聘任。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六、薪酬待遇

薪酬实行年薪制,按《岳西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及其他各项福利按国家政策及公司薪酬制度确定。


七、聘任人员的管理

(一)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三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由企业另行安排工作。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由县委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以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参加选聘并被聘任的,其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调入企业,签订聘任合同前须按程序辞去现有身份。

(三)本次选聘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按《岳西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办〔2026〕26号)管理。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聘资格、通报到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556-2170721(中共岳西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6-217345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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