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英烈史料编撰工作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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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英烈史料编撰工作专家的公告

公告正文

关于招募英烈史料编撰工作专家的公告

关于招募英烈史料编撰工作专家的公告

招聘10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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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8 -2026/9/4

为深入挖掘整理河北英烈史料,丰富我省红色宣传教育资源,提升系统宣讲人员业务能力,切实讲好河北英烈故事、传播红色正能量,经研究,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行业专家,参与河北英烈事迹宣传读本和英烈讲解员培训读本的调研、撰稿、审核、定稿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参与、专业适配、择优遴选的原则,严格规范招募流程,择优选拔政治过硬、专业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专家人才,保障资料编写工作的专业性、严肃性、权威性。


二、招募专业范围和人数

围绕英烈事迹编撰和宣传工作需求,此次面向以下相关行业、专业领域招募专家:

(一)党史、军史、地方史研究领域;

(二)退役军人工作、英烈褒扬纪念、红色文化研究领域;

(三)演讲口才、播音主持、汉语言文学、文案编撰领域;

(四)档案史料整理、文献考据、历史考证相关领域;

以上拟招募专家共计7-10名(其中参与英烈事迹编撰工作5-6名、参与英烈讲解员培训读本编撰工作2-4名)。


三、专家任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红色文化传承事业,自觉尊崇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无不良政治记录。

(二)专业能力扎实。具备对应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机关和高校相关部门、文博单位、党史研究机构、相关专业社会组织从业5年以上,拥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三)职业素养优良。治学严谨、作风务实,恪守学术诚信和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编写审核工作,严格遵守工作保密规定,杜绝虚假杜撰、失实表述。

(四)身体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充足时间和精力参与素材调研、文稿撰写、内容审核、集中研讨等各项工作,能够按时保质完成交办任务。

(五)无不良从业记录。无刑事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学术不端、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自愿接受招募单位的管理、监督与工作调度。


四、专家主要工作职责

(一)参与河北英烈史料的搜集、梳理、考据与甄别工作,核实英烈生平事迹、战斗经历、历史背景等核心史实,确保史料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二)承担英烈事迹宣传读本和讲解员培训读本的文稿撰写、内容编撰、语言打磨、体例规范等工作,兼顾史料严谨性、文字可读性和宣传普及性。

(三)参与读本内容审核、校对修订、专题研讨、评审定稿等工作,对编写内容的政治性、史实性、专业性、规范性严格把关。

(四)结合专业所长,为读本编撰思路、内容架构、宣传呈现形式等提供专业咨询、优化建议和技术支撑。

(五)完成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交办的与读本编写相关的其他专项工作。


五、招募方式及申报材料

(一)招募方式。本次招募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个人可自主申报,各机关单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可择优推荐优秀专业人才。

(二)申报材料。

1.《专家申报表》(填写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确无工作单位的可签署个人印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4.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史料研究、文稿编撰、红色文化宣传、课题研究、获奖荣誉等佐证材料;

5.专家诚信及保密承诺书(按模板签署)。

申报材料提倡采用电子扫描件提交,确保内容真实、清晰完整,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及入选资格。


六、招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申报人员将全套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通过邮政方式投递,邮件统一命名为“英烈读本专家+姓名+工作单位+专业领域”。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或邮戳为准。

(二)资格初审。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申报人员的资质条件、专业履历、从业经历等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员。

(三)综合遴选。组织相关业务骨干及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结合申报人员专业适配度、工作经验、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入选专家名单。

(四)公示聘用。拟入选专家名单在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本次读本编写专家组,统一聘任并开展相关工作。


七、相关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入选专家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自双方签署工作合约起至本次编撰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

(二)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工作量及相关财务规定,为参与编写、审核工作的专家发放相应劳务报酬。

(三)对履职尽责、表现优秀的专家,纳入我省英烈褒扬工作专家储备库,优先参与后续退役军人褒扬纪念、英烈史料编撰等相关专项工作。

(四)受聘专家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得擅自泄露未公开史料及编撰内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传播相关工作资料;未按要求履职、无故推诿懈怠或出现失实失误、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取消专家聘任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褒扬纪念处

联系电话:0311-66906922

申报邮箱:hbbyjnc@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5号

邮政编码:050000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评审、聘用相关费用,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为招募。招募结果将在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公布,不予单独告知和出具书面告知材料。

(二)申报人员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申报及聘用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募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