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嘉州公证处招聘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乐山市嘉州公证处招聘公告
四川省乐山市嘉州公证处是乐山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具备办理国内、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资质,作为四川省标准化公证处,嘉州公证处在规模实力、管理规范、队伍素质与服务品质等方面,在全市一直保持领先地位,在全省同行业中也长期处于前列。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公证处驻法院司法辅助人员
二、职位描述
(一)岗位职责:协助公证员完成在法院司法辅助相关工作。参与相关调解工作,完成嘉州公证处司法协同解纷中心交办的其他与司法辅助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二)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全日制法律类本科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3.熟悉使用办公系统软件,有良好的写作和沟通能力。
4.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与服务意识,富有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有意愿长期稳定发展。
●优先录用条件
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公证处、法院、检察院、律所等法律实务经历者。
3.有期刊论文发表。
4.愿意在乐山市市区长期工作。
5.具有丰富汽车驾驶经验,熟悉乐山城区城市道路的。
6.其他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工作地址
乐山市中区范围内。
(四)福利待遇
1.试用期:2个月,收入为2200—2500元/月。
2.入职转正:试用期满且表现合格者,将正式聘用。月收入3000元-4000元,薪酬待遇根据所在岗位和个人工作能力综合确定。
3.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社会保险。
4.福利待遇参照本处有关规定执行。在工作时间,单位职工食堂可提供一日三餐工作餐。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
5.职业成长规划:根据个人综合能力面议。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认真填写附后的《报名表》并附近期彩色证件照,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格材料(①个人简历1份;②身份证扫描件;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扫描件)请将上述所需报名资料压缩打包投递至邮箱:lsgzc@163.com;邮件命明:姓名+司法辅助人员。
2.乐山市嘉州公证处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通知。
3.经考察合格后择优录取,按照劳务派遣制签订合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本人及直系亲属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本单位的。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冉老师2426166
四川省乐山市嘉州公证处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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