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博物院关于2026年招聘编外文物修复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四川省文物局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四川博物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四川博物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文物修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博物院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成都市浣花南路251号 |
文物的展示、收藏、研究、保护及修复,社会教育和公众文化服务。 |
二、招聘岗位
文物保护修复中心:瓷器修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四川博物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持有的有效学位证和毕业证所载学历和学位必须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栏的学历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与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尚未解除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其他公共机构根据行业管理规范确定有不良记录的。
(9)被列入社会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对象的.
(10)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scmuseum_hr@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8日下午6点,以邮件接收日期为准。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须知。应聘者登录四川博物院官网进入招聘公告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四川博物院应聘登记表》,将《登记表》(电子版附近期免冠照片)和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scmuseum_hr@163.com(邮件名称格式:报考岗位+姓名+专业)。
3、特别提示。我们将在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任职要求统一进行简历筛选,并以邮件形式通知通过筛选的人员,请注意查看。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接到应聘通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书。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采取现场修复实操考核的方式进行。
实操考核时间:具体时间由四川博物院另行通知
地点:四川博物院文物保护修复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南路251号)
考生实操考核时间总共8小时,具体安排如下:
9:30-12:30修复方案编制+实操(11:20前提交修复方案)
12:30-13:00午餐
13:00-18:00实操
温馨提示:因实操考核耗时较久,请考生提前安排好时间。
实操考核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四川博物院根据实操考核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四川博物院网站上公告。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应聘者实操考核成绩,确定体检人员的名单。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由四川博物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按照实操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七、考核
四川博物院将按照《四川省文物局关于规范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川文物综〔2022〕11号)文件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聘用资格。如有考核不合格的,由四川博物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按照实操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并按上述流程进行体检。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博物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博物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将按照《新员工入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及试用期录用条件说明书。试用期内未通过考核的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与四川博物院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四川博物院人事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十、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院纪委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依法享有社保五险一金。
2.一周工作五天,周末双休,根据部门工作安排有不定时加班。
3.试用期:基础工资*80%+绩效+考勤;转正后,基础工资+绩效+考勤。
4.带薪年假及法定假期。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浣花南路251号
招聘咨询电话:028-65569921刘先生
业务咨询电话:028-65521883杨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