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第三季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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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第三季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公告正文

钦州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第三季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钦州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第三季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招聘99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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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4 -2026/9/7

为满足社会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9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99人,具体分配如下:

1.支队本级13人(城市站13人);

2.钦南大队20人(城市站19人,乡镇队1人);

3.钦北大队9人(城市站9人);

4.灵山大队24人(乡镇队24人);

5.浦北大队6人(城市站5人,乡镇队1人);

6.中马大队7人(城市站7人);

7.水上大队20人(城市站20人)。

报名截止时间初定为2026年9月7日,根据成功报名人数实际确定(原则上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要达到1.5:1)。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自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纪律和队伍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男性,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28周岁;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特殊岗位技能的可放宽至30周岁。

3.身体和心理健康,身高≥160cm,体重17.5≤BMI<30,两眼裸视力≥4.5,无传染病、精神疾病史、吸毒史及口吃、重听、色盲等情形,无其他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或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二)

优先条件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

2.具备消防、化工、通信、体育、无人机、装备维修等领域相关专业技术并取得证书,或属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3.持有B2类以上驾驶证、特种车辆操作证(如挖掘机、叉车等)且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术的人员。

4.考取烹饪面点师、汽车检车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和应急救援技术等专业证书的。

(三)

不予聘用情形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活动,受过处罚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判处刑罚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军籍、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打架等行为受到处罚,或因酒驾、醉驾被处罚过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1.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执勤补贴和现场救援补贴构成,根据学历、服役年限、技能职称等评定工资档次,并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岗前培训前3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

2.实行24小时备勤工作制,正式录用后每月轮休8天;享有年假、护理假、育儿假、婚丧假等,值班、执勤以及其他任务结束后安排调休;单位统一安排伙食、住宿,配发制式服装;每年组织一次体检。


四、招聘程序

(一)

线上报名、现场复核

通过邮箱提交材料报名,材料包含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资格/职称/获奖证书、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桂警通办”小程序查询)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发至聘用单位邮箱,命名为“姓名+电话”,信息虚假者取消资格(仅限应聘1个单位)。

各单位报名邮箱:

支队本级

(418218658@qq.com)

钦南大队

(qn119@163.com)

钦北大队

(qbxfdd@163.com)

灵山大队

(lsdd6522455@163.com)

浦北大队

(pbxfdd@163.com)

中马大队

(1764845302@qq.com)

水上大队

(bsgxfdd@163.com)

聘用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适时通知现场复核,应聘者携带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二)

体能测试、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1)必考项目:1000米跑;(2)选考项目:①立定跳远、原地跳高二选一;②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二选一;③10米×4往返跑、100米跑二选一。未按时参加或因身体原因无法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三)

现场面试、体格检查

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合格。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向体检机构缴纳,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

政治考核、公示录用

政审:以上项目通过者填报政审表相关信息,按程序开展政审,由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盖章签字,同时自行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重点了解考查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放弃或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示:按总成绩及优先规则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总成绩(总分100分)=体测成绩(4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

(五)

入营集训、合同签订

聘用单位统一安排岗前集中培训3个月,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和规章制度、防火灭火专业知识、队列训练、体能训练、业务技能训练等,食宿及训练费由单位承担。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自入职培训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五、特别提示

(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中不收取报名费、介绍费、培训费等任何费用,请谨防诈骗。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州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支队本级:18277717219

钦南大队:15277775205

钦北大队:18207750841

灵山大队:17754774077

浦北大队:0777-8335119

中马大队:15078361464

水上大队:18648810165

监督电话:0777-236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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