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公开招募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宜宾市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公开招募公告

公告正文

宜宾市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公开招募公告

宜宾市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公开招募公告

招聘99人1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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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1 -2026/8/28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强化宜宾市养老服务管理、监管和保障工作力量,促进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养老服务管理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全国招募离校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5年内是指2022年—2026年期间毕业的大学生,“未就业”是指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外),且申请时无四川省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并向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倾斜,同等条件下,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报名者须完全符合《宜宾市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公开招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其他已退出政策性岗位人员;


7.法律和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募名额与要求


共计招募99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报考者对《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咨询招募单位。


报名


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至8月28日24:00。


报名网站为:https://www.ybrczp.com/s/3b5dAx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岗位选择


报名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指南》等,了解报考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募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二)填报信息


报名者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报考信息表》(详见附件3),并通过报名网站按时提交。每位报名者有且仅有1次填报机会,请严格按照《报考指南》与《2026年宜宾市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报考信息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的要求填报,因个人原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者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招募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对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募全过程。招募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报名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各招募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参考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招募人数。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总计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2.考试大纲


《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线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后续本人准考证。


此次笔试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招募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4.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面试入围人数和招考人数2: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市民政局于资格复审前在招募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县(区)民政局负责进行。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相关手续随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入围人员注意查阅。


入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由市民政局根据报名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温馨提示: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由市民政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招募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开展面试后查实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募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各招募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招募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市民政局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招募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招募人员说明理由。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民政局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并统一在报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签订服务协议


拟招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市民政局审核后,由市、县(区)民政部门与报名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2年,不续签。招募单位应及时通知招募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招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募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坚持招募人员“能进能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应及时退出政策性岗位:协议期满;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待遇保障


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政策性岗位生活补贴标准为5万元/人/年(含单位及个人全部社会保险)。


其他


(一)招募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市民政局在报名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市民政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及招募岗位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宜宾市民政局:0831-2316130,0831-2328119


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0831-2108038,0831-2108039


翠屏区民政局:0831-8350992,0831-8355507


南溪区民政局:0831-3839274,13458818858


叙州区民政局:0831-6610275,15884140104


江安县民政局:0831-2622970,0831-2622810


长宁县民政局:0831-4628178,0831-4626946


高县民政局:0831-5425855,0831-5285511


筠连县民政局:0831-7869899,0831-7869873


珙县民政局:0831-4011095,0831-4318119


兴文县民政局:0831-8821505,0831-8820042


屏山县民政局:0831-5700062,0831-5700060


(二)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0831-7883658


(三)监督举报电话


宜宾市民政局:0831-2365810


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0831-2108010


翠屏区民政局:0831-8356695


南溪区民政局:0831-3395481


叙州区民政局:0831-6610251


江安县民政局:0831-2633015


长宁县民政局:0831-4628178


高县民政局:0831-5367632


筠连县民政局:0831-7721131


珙县民政局:0831-401066


兴文县民政局:0831-8822217


屏山县民政局:0831-5700063


附件1:宜宾市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公开招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报考指南


附件3:2026年宜宾市养老服务管理专员报考信息表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