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康复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招聘4人3个岗位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康复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1《宜宾市康复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职(执)业资格等。
(5)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背景调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背景调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周末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康复医院三号楼5楼党群工作部(二)办公室(四川省宜宾市南岸叙州区外江路2号)。
(二)资格审查及背景调查
现场报名须携带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背调,具体资料如下:
1.《报考信息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5.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个人无失信问题的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及背调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则直接取消后续环节参与资格。
(三)提醒
资格审查及背调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背调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及背调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违法犯罪、失信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岗位若报名人数超过20人,则先进行笔试;原则上,笔试后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人选,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如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3倍,报经招聘工作组同意后,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范围为报考岗位涉及专业相关内容。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能力,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理论素养。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内容,全面掌握考生各方面的能力素质。
(三)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仅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分;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消息公布。考生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及排名报经招聘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未及时查阅公告导致错过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体检和心理测评、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和心理测评
1.体检和心理测评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仅面试方式的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笔试+面试方式的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和心理测评
(1)体检和心理测评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评,体检和心理测评均合格者方可录用。
(3)体检复检要求。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市康复医院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4)自动放弃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评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递补
因体检和心理测评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市康复医院根据空缺名额,经医院招聘工作组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工作组审核确认,报上级部门备案,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职人员原则上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天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性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请勿轻信任何以招聘名义收取费用的信息,谨防诈骗。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康复医院负责解释。
九、咨询及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李老师、赵老师
咨询电话:0831-2103001。
十、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831-2326862、2161672。
附件:
1.宜宾市康复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康复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考信息表.doc
宜宾市康复医院
2026年8月21日
附件1
宜宾市康复医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岗位名称 |
名额 |
学历(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专业条件 |
其他要求 |
考试方式 |
咨询电话 |
精神科医生 |
2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1991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6年8月21日出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8月21日出生,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8月21日出生) |
本科(专业):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研究生(二级学科):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2.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毕业后教育机构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且培训专业为精神科(取得副高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资格人员不作要求)。 |
专业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20人,原则上,笔试后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人选,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如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3倍,报经招聘工作组同意后,进入面试。) |
0831-2103001 |
财务管理人员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1991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6年8月21日出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8月21日出生,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8月21日出生) |
二级学科: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学 |
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专业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20人,原则上,笔试后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人选,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如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3倍,报经招聘工作组同意后,进入面试。) |
0831-2103001 |
信息技术管理人员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1996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研究生(二级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工程技术、信息安全 |
/ |
专业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20人,原则上,笔试后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人选,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如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3倍,报经招聘工作组同意后,进入面试。) |
0831-2103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