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聘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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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聘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公告正文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聘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聘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招聘1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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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0 -2026/9/5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保障监管工作,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医保监管新格局,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皖医保秘〔2021〕22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请12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方式和范围

采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5日。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二)热爱医疗保障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五)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优先考虑。

(六)不存在以下情形:

1.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的,因违反治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2.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工作职责

(一)基金监督。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并及时反馈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受邀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基金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明察暗访等活动。

(二)政策建言。对医保待遇政策调整、改革方案制定、经办服务优化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受邀参加医保部门组织的相关座谈、调研、听证、研讨等活动。听取医疗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关于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

(三)收集意见。实事求是地反映医保政策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了解基层和群众的需求。关注民声舆情,反映社会各方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联系沟通。搭建群众和医保部门交流互动桥梁,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

(五)作风监督。对医疗保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保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发现并反馈问题。


五、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可通过池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池州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递交至池州市医疗保障局,联系人:汪珺,电子邮箱:597080820@qq.com;咨询电话:0566-3387887。


六、审核确定

报名结束后,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将根据申请人专业、从事工作、年龄结构、综合素养等情况组织资格审核,公平公正的确定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


七、聘请期限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对聘用的社会监督员颁发统一印制的聘书,聘期两年,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个人意愿等决定续聘或另聘。


八、其他

医保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无偿性质,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市医保局依照《安徽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附件:池州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20日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