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2026年考核招聘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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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2026年考核招聘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告

公告正文

崇信县2026年考核招聘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告

崇信县2026年考核招聘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告

招聘6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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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1 08:30-2026/8/27 18:00

根据《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甘肃省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5—2029年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崇信县计划为乡村小学和医疗机构考核招聘协议培养毕业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崇信县乡村小学和医疗机构考核招聘2026年毕业的小学全科型教师5名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协议培养的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须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志愿到乡村小学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须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3.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持有与崇信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崇信县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培养协议书》或与崇信县卫生健康局、崇信县人社局签订的《甘肃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

6.报名时需取得与本人学历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一)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处分期满仍影响录用或处分期未满、未撤销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崇信县新西街124号人社局一楼108办公室。

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崇信县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培养协议书》、《甘肃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不得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崇信县考核招聘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科局、县卫健局配合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教育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备课、试讲时间各10分钟。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卫生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重点考核专业素养、专业技术水平、相关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其他5位考官打分的平均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崇信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崇信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面试缺考、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取消其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

面试结束后,面试通过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确定具体招聘岗位。

(三)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或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居住地(户籍地)社区的表现进行考察了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并向县人社局报送考察情况报告。县人社局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相关证件及档案,并通过在线验证等方式审查其学历。考察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不能聘用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的,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五)公示。按照面试测评、考察及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崇信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崇信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包括拟聘用人选基本信息、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内容,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备案聘用。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备案核准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


四、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933-6102326县教科局0933-6124176

县卫健局0933-6132716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组0933-623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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