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3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及广大有志青年选择肇庆、建设肇庆,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2019〕95号)等有关规定,肇庆市技师学院现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智能制造系3D打印技术应用专业教学教师、数控加工专业教学教师和中式烹调专业实操教学教师共4人。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其中:
(一)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即2026年8月21日。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即2026年8月21日。
(三)其他应聘人员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取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即2026年8月21日。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本次集中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请于2026年8月21日8:00至8月27日17:00将报名资料以“XXX(姓名)应聘肇庆市技师学院XXX(岗位代码)岗位资料”命名发送至rsk0758@126.com。
报名资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在报名人员承诺栏亲笔签名)。
2.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考生需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5.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证、获技能大赛奖项证书或证明等。
应聘人员年龄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即2026年8月21日。
六、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直接业务考核前,对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考核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核。
七、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集中招聘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不统一编排准考证。直接业务考核方式为试讲和技能测试。
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2.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和合格分数线
综合成绩=试讲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试讲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划定为60分,三项成绩均合格者才可列为体检对象。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技能测试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技能测试评分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在技能测试评分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通知。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通过电话通知。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肇庆市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见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我院业务科室咨询。
咨询时间:8月21日至8月27日8:00—12:00、14:30—17:00。
咨询电话:0758-6622262
联系人:陆老师、赵老师
直接监督: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电话:0758-2786999。
指导监督: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758-220978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肇庆市技师学院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