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教育系统2026年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定向招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东海县教育系统2026年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定向招聘公告

公告正文

东海县教育系统2026年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定向招聘公告
东海县教育系统2026年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定向招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95人1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6 09:00-2026/8/22 17:30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东海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农村学校面向2026年东海县生源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定向招聘编制内教师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东海县生源)。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教育系统2026年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及《东海县教育系统2026年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聘选岗表》(附件2,以下简称《选岗表》)。《岗位表》、《选岗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查询、下载。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并审核,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列入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定向招生计划,入学前已按规定与东海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委培协议。

(七)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八)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东海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东海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6日-2026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东海县教育局教育考试服务大厅报名(东海县教育局楼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东路3号,报名人员从东海县教育局西门进入)。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东海县教育局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7800730。

(三)报名材料

1.《东海县教育系统2026年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聘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如实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报到证、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网站截图(打印)。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信息,证件照处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正反面打印。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东海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东海县教育局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有关考试的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六、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依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确定。采用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实施。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并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东海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东海县教育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由东海县教育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九、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如总成绩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选岗表》。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农村公办学校)工作不少于5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学历教育。如有违约,须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并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东海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800722。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