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推进县域教育评价改革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进一步充实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力量,提升研究、服务和指导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研室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中小学评价教研员1名,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专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含中职学校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2.教育教学理论素养较好,教育科研业绩较为突出,具有较强的教研活动组织能力、指导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5学年(2021学年至2025学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岗位具体要求
1.中小学评价教研员岗位:
(1)管理经历要求:曾有学校教务、教科、政教、师训、年级(备课)组长相关教育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2)教科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①所教学科课堂教学评比获教研系列市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②近5年(2021年8月至2026年8月,本文件中所有“近5年”均指该时间段),主持或执笔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获市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③近5年,所教学科论文获教研系列市二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专业期刊中发表。
(3)岗位专项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运用能力,熟悉掌握Excel、Office、PPT、希沃、极课大数据等办公软件应用。
(4)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的,或入选市级及以上“南孔精英”领军人才、青年人才等培养计划的,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专员岗位:
(1)管理经历要求:具有学校中层及以上教育管理或心理健康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
(2)教科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①选调岗位学科课堂教学评比获教研系列市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②近5年,主持或执笔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获市二等奖及以上奖项(选调岗位方向)。③选调岗位相关的学科论文(含工作案例、调研报告)获教研系列市二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专业期刊中发表。
(3)岗位专项要求:须持有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C级及以上)。
(4)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持有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B级及以上)的,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教师及外县调入教师在现工作单位任教未满三年的;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相应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
7.与选调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如下程序进行选调。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2026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县教育局404会议室。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2026年龙游县教育局教研室公开选调教研室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工作经历、业绩证明、学年度考核(2021学年至2025学年)等相关证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相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论文与课题等相关证书及其他与选调岗位有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上述复印材料须经现工作学校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足1:2的,取消相应选调计划。
(三)比选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对象,进入比选环节,根据报名对象的资历、业绩和岗位适配度等进行综合比选,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用评课和问题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评课(50分):观看指定的一段课堂教学实录,针对指定的教学实录进行评课。
2.问题答辩(50分):根据提供问题或专家评委依据岗位职能要求提问,考生进行现场答辩。
3.总成绩=评课成绩×50%+问题答辩成绩×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评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德、能、勤、绩、廉情况及选调职位的适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经县教育局党委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
五、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本次选调程序进行操作。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为保证选调质量,根据报名情况,将调整或取消选调计划。
(四)在面试、考察、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游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龙游县教育局教研室公开选调教研室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龙游县教育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