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成华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2026年成华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公告

公告正文

2026年成华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公告
2026年成华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9人8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7 -2026/8/12 17:0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治理水平,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9名成华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应于此公告发布之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招募。


二、招募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募9人,岗位名称、招募人数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募条件

(一)招募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以及法学、心理学、文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农学类等相关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募:

1.受过处分(含党纪处分等)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8月12日17:00截止。

(二)报名形式

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募人员通过登录“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板块或“成华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至报名邮箱(993644789@qq.com)。应募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word版及PDF扫描件(本人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不限底色);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双面);

4.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专学历仅提供毕业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或通过天府通办APP/微信小程序搜无犯罪记录证明,实名刷脸申办,审核后下载带公章PDF);

7.非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打印)。

以上报名材料按照“序号+文件名称”格式命名,文件夹按照“岗位名称-本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格式命名后打包压缩发送。


五、资格审查

(一)线上初审。根据招募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募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以邮件、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通过线上初审的应募人员,线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线下资格复审环节;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线下复审。线下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因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缺少原件资料或在线下复审截止前未补充完整报名所需材料,造成报名资格取消的,责任自负。线下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与选岗

本次招募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按报考岗位类别分组开展,按照岗位招募人数与面试名额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按岗位类别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4.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所报考类选岗环节。面试成绩当场确认。

5.组织实施人员选岗,同一岗位类别内,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直至岗位选完;成绩相同者,现场抽签确定选岗先后顺序。

6.考生放弃已选岗位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选岗。

7.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由成华区委社会工作部从报考面试比例最高的岗位进行统一调剂,调剂工作从该岗位报名人员中选择了“服从岗位调剂”的人员中进行调剂,应募人员应以短信或邮件的方式确认是否服务调剂。


七、成绩公布

面试人员成绩排名将在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板块和“成华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最高学历确定排名;若学历相同的,按照相关专业确定排名,依次为: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学、心理学等具体专业;若不属于上述专业的,则按其专业所属学科大类确定排名,依次为:法学类、文学类、经济学类、教育学类、管理学类、哲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农学类、其他学科类别。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谈,加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招募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及体检时间通过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

(二)体检标准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自行完成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现场选岗确定的递补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并按照缺额岗位确定服务岗位。


九、公示

通过资格初审、线下复审、面试、体检的人员名单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成华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在体检以及公示等环节产生的空缺,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录用及其他

(一)公示无异议者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本招募公告中的招募单位不完全代表最终签约主体,具体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二)试用期(1个月)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服务协议。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岗取消招募资格;

(三)个人待遇。按照5万/人/年(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的标准保障;

(四)招募的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

(五)本次招募成绩2年内有效(自拟招募人员考试成绩排名公示期满之日起算),对因人员离职或被辞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本次招募考生中按岗位面试人员成绩排名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十一、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应募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二)本次招募将在报名结束后适时开展后续程序。请应募人员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并在公开招募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通知信息。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募实施单位。如因无法与应募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募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募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凡投递简历人员即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因应募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公告及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及选岗、体检、到岗的,一切后果由应募者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募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募人员本人承担。

(五)办理入职时,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者,取消考录资格。

(六)填报信息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募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作弊、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咨询电话:028-84311528

监督电话:028-8430523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