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师范学院)阳光成长中心专职人员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师范学院)阳光成长中心专职人员招聘公告

公告正文

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师范学院)阳光成长中心专职人员招聘公告
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师范学院)阳光成长中心专职人员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7 -2026/8/14 16:30

广州市中小学生阳光成长中心(筹)是由广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指导、广州市教育局主管、广州大学负责日常运行的工作机构,它是在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和广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与援助中心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课题研究的功能而成立的,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省、市以及《广州大学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拟公开招聘专职人员2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阳光成长中心专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2名

(三)岗位类别:管理岗

(四)用工性质:劳动合同制B类岗位

(五)主要岗位职责: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要求

(一)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二)专业要求: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临床心理学专业方向,有相关专业的系统学习和与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验;

(三)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至到2026年8月31日);

(四)能接受安排值夜班及周六日工作;

(五)具有权威注册系统认证的心理督导师、心理师,医院系统认证的心理治疗师,或有心理咨询工作经历优先。


四、聘期和待遇说明

(一)聘期:2026年9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

(二)受聘后参照享受《广州大学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合同制》B岗人员待遇;

(三)聘期届满,根据阳光成长中心工作需要,结合应聘者的工作表现和意愿、以及相关政策和经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1.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件主题为“阳光成长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应聘+姓名”),本次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8月14日16:30,以收到有关材料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②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③其它个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工作能力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请汇总形成一个PDF电子文档,以邮件发送;

3.学院将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单独通知(请留有手机或邮箱信息)。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面试,材料恕不退回。


六、体检

入职前需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及参照公务员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被聘用者将按广州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被聘人员须承诺经过所有招录程序后能马上到岗工作。


八、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近五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老师

邮箱:ll_hy@gzhu.edu.cn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