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
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13号)和《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锡新民卫发〔2022〕75号)文件规定,2026年新吴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人员19个(其中编内13人、编外6人),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2026年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本次招聘仅面向被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健委纳入“新吴区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招生计划、符合《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符合《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13号)、符合《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锡新民卫发〔2022〕75号)规定、经审核合格的2026年毕业生。
经审核不合格者,属于《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文件、《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13号)规定的违约情形的,按省文件和《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锡新民卫发〔2022〕7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岗位19个,其中13个编内岗位(详见附件1)。未能进编人员按照《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锡新民卫发〔2022〕75号)文件规定纳入编外劳动合同制管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5日-8月16日9: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并按违约论处。
3.报名地点:无锡高新人才市场二楼(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北路269号)。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26年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如实填写);
(2)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毕业成绩单;
(4)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1张。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将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的处理。
6.本次定向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准考证领取
报名人员报名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定向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程序且不予进编。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职岗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抽签序号依次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编。
3.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编。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以上人员满足招聘岗位条件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编内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编内岗位体检人员,剩余人员为编外岗位体检人员。
六、体检
1.体检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定岗及考察
1.公告中招聘单位“新吴区医疗卫生机构”指新吴区康复医院、硕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吴区中医医院、新吴区老年医院、新吴区鸿山医院、新吴区新安医院,招聘岗位按照《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锡新民卫发〔2022〕75号),实行“县管乡用”用人管理制度,根据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单位,所有人员须服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卫健局交流安排。
2.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等原因出现编内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定向生聘用后,出现违约情形的,按省规定和聘用(劳动)合同约定作出相应处理。
3.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或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自负。
4.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6年(含规培时间和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编内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编外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或解除劳动关系。
九、诚信管理
按照《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规定,对于发生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我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监委:0510-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91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0510-81890906
十一、其他
招聘咨询电话:0510-81891007(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本公告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6年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