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镇公开选聘村级后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全镇计划选聘23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基层工作,适应跨村任职,服从本镇岗位调剂;
(三)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属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乡村振兴专干有相关证明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户籍:面向各村报考的需有报考村户籍或在报考村居住满一年以上(截至2026年8月);或在报考村从事村务工作满一年以上(截至2026年8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不合格特别是当“两面人”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黄涉毒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赌博、酒驾、打架斗殴等行为被行政拘留的;
4.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近5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被责令辞去或者罢免职务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5.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等问题的,组织、实施、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邪教活动的;
6.煽动、组织、参与群众规模性聚集、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
9.不担当不作为,近5年有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民主评议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10.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且经认定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违反党员网络行为规定被追究责任的,因个人原因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11.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退出村“两委”干部队伍未满3年的人员;
12.聘用后与现任村“两委”干部构成近亲属回避关系的;
13.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固镇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guzhen.gov.cn/)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镇党委负责,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至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连城镇人民政府一楼党建办公室。
4.联系人:李晨18755242990;彭全17506107685、0552-2126520
5.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照3张;
(4)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5)中共党员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6)乡村振兴专干提供镇村任职证明;
(7)户籍证明等相应佐证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及时公布。若招考岗位取消,考生可于2026年8月9日8:30-11:30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镇党委组织。
2.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加分:属退役士官加2分、在职乡村振兴专干且工作时间满1年的加3分,加分不累计。
5.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最终成绩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镇党委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五)考察
由镇党委负责实施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入职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照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选,经县委组织部审定后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在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若相应岗位空缺时,可以视情况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补录。
四、管理使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党委统一安排到岗工作,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间内按照2000元/月发放待遇(我镇在职乡村振兴专干维持原有待遇不变),经镇党委考核合格的,参照村“两委”副职待遇执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期为一年,聘期内表现优秀的及时推选进村“两委”班子,聘期结束时未能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不再续聘。聘用人员应按时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1.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连城镇党委可以对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
2.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时间电话通知,请时刻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或关注消息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己承担。
3.本公告由连城镇党建办公室负责解释。
4.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0552-2126520
监督举报:0552-2126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