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2026年从小学选聘部分教师转岗到初中任教方案

教师招考公告
荔城区2026年从小学选聘部分教师转岗到初中任教方案

公告正文

荔城区2026年从小学选聘部分教师转岗到初中任教方案
荔城区2026年从小学选聘部分教师转岗到初中任教方案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8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5 -2026/8/12 17:30
面试时间
2026/8/14

随着入学高峰从小学转向初中,为满足2026年秋季学期我区初中师资需求,经研究,决定从小学选聘部分教师转岗到初中任教,相关选聘方案制定如下。


一、选聘对象、范围

荔城区公办学校在岗且编制为小学教师系列人员,年龄须4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二、选聘岗位、人数、条件

学段 

 

岗位 

选聘 

人数 

具体岗位 

学历 

专业 

教师资格 

备注 

初中

语文

9

莆田四中初中部2人

中山中学玉湖校区2人

中山中学绶溪校区2人

莆田八中初中部2人

沙堤中学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国语言文学类

相应学科的初中

及以上教师资格

近5个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试用期为不定档次视同合格)。

数学

9

莆田四中初中部2人

中山中学玉湖校区3人

中山中学绶溪校区3人

莆田八中初中部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

数学类

相应学科的初中

及以上教师资格

备注:1.专业设定依据《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2.学历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受过司法机关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工作渎职或违反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有关规定受到问责的。

3.存在征信问题、身心健康等问题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从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系统报名方式进行,请扫描二维码,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8月13日,上午8:00-12:0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荔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区教育局503室)

3.报名材料:教师携带《2026年荔城区小学教师转岗初中任教选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历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近5个学年度(指2020-2021学年至2024-2025学年,入职不满5年的,按实际入职年份,未转正的不得报名)考核结果证明、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

4.资格审核: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3:1,达不到的由区教师选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14日

地点:荔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2.考试办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教学方案设计:届时由评委在面试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若干课题,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全部考生同一课题,下同),设计一个教学方案(时间60分钟)。

(2)课堂片段教学:对所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课堂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课堂片段教学100分,教案不评分)。

3.面试使用教材:荔城区现行使用的七年级上册语文、数学教材(见附件2)。

4.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方为合格。

5.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由区教师选聘工作专班共同负责随机抽调,每组7人。

(三)考核

1.根据选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出现并列分数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考核对象:①近5个学年度考核获得优秀档次次数多者→②担任班主任(不含视同班主任)年限较长者→③获综合性表扬级别高者→④学历高者优先。重点考核入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

2.经公示无异议,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学校的原则确定具体学校。因放弃或其他情况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列为选聘人员须参加转岗培训。

(四)调动

1.选聘人员试岗一年,试岗期满由区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任教。

2.调动教师职称聘用按照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相关工作要求和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聘教师工作在区教师选聘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管,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其它未尽事宜由荔城区教师选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选聘相关事宜均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http://www.ptlc.gov.cn/ztzl/jyzl/)公告公示栏上发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94-2280260。

职位表.xls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