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江阳区教育系统2026年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2个,招聘人数2人。其中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时间计算到报名时间第一天,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会议室(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3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公费师范生协议(审原件收复印件)。
(3)个人自荐材料1份。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准确填写报考学校、岗位编码及岗位名称。
5.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由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6年8月14日(9:00-12:00,14:3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3楼305室)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时的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6.委托办理
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人、受委托人须各自加盖指印)及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考核。
2.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和聘用对象。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本人《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江阳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公费师范生还应按照国办发〔2018〕75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其它费用。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593。
监督电话:0830-3123723。
拨打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30。
附件:1.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2.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