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华侨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出纳(专技岗)1人
(二)党政办职员1人
二、具体要求:
(一)出纳
1.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学校现金及银行存款支付。
(2)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认真审核各项报销凭证。对不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的款项,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基础上,有权监督、拒付。
(3)负责掌管学校库存现金和银行账户的款项。根据规定按银行账户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日清月结,定期和银行对账,做到正确无误。
(4)负责学生的学费及代办费收缴工作。负责学校票据的开具、管理及核销。
(5)完成学校和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学校非在编聘用人员规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金融、统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年龄40周岁以内,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4)具有3年以上相关财务工作经验,有学校、行政事业单位出纳工作经验者优先;
(5)熟练掌握基本办公软件,熟悉厦门市智慧财政系统者优先;
(6)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及熟悉报账工作基本流程,有较强的公文解读能力,严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学校财务信息及教职工薪酬等隐私。
(二)党政办职员
1.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学校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员信息管理、党务材料整理、党建检查相关材料准备及工作落实。
(2)负责学校综合性文字材料、工作总结、计划、报告、会议材料等的撰写、编辑和整理工作。
(3)协助做好学校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会务服务、会议记录及材料归档工作。
(4)完成学校和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记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学校非在编聘用人员规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意识;
(4)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学校、行政事业单位党务工作经验,熟悉“厦门党建e家”系统操作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26年8月1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www.xmsmedu.cn)发布。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如:党政办职员+张三),发送至指定邮箱:766500600@qq.com。学校将对应聘材料严格保密,并进行资格初审。
(1)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1)。
(2)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其中,应聘党政办职员岗位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
4.咨询电话:13616021742(林老师)
5.学校地址:厦门市华侨中学(厦港新村5号)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华侨中学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学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部分岗位可增加笔试环节,具体考试形式根据岗位特点确定。笔(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知识、专业能力、操作技能及综合素养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站(www.xmsmedu.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华侨中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华侨中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