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大桥镇卫生院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陆川县大桥镇卫生院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正文

陆川县大桥镇卫生院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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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3 08:00-2026/8/7 17:00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遵守医疗卫生的纪律,自愿遵守本院的规章制度。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工作积极主动、有集体意识及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入职3个月内,经考核,所在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水平须符合上岗条件。入职2年内必须通过国家资格考试获得相应专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6、首个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名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8:0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陆川县大桥镇卫生院2号办公楼三楼人事科(咨询电话:18877529381)

报名所需材料:①个人简历;②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其他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三)考核

对经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统一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出现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我院组织加一场面试,拟聘用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如报考人数较多,视实际情况,必要时增加笔试环节,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作为考核最终成绩。

考核时间:具体时间视报名情况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

1、按照中国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拟聘用人员务必向医院体检中心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说明特殊情况,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行为影响体检结果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后医院方可办理相关手续,体检不合格的医院将不予聘用。

(五)录取办法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者,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员由我院统一办理入职手续。

3、在职报考者在拟录用办理相关手续前,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并无其他纠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缺额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缺额(仅递补一次):

(1)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的;

(3)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

(六)薪资待遇

参照本院编外人员同等岗位工资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自报名至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解释权归陆川县大桥镇卫生院所有。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