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7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着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强化教科研工作水平,推进兴宁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兴宁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工作需要,现面向我市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公开选调7名中小学教研员。具体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学科教研员共计7名,分学段、分学科定岗,具体岗位及名额如下:
(一)高中学段(3人):
高中语文教研员1人、高中数学教研员1人、高中物理教研员1人。
(二)初中学段(2人):
初中数学教研员1人、初中英语教研员1人。
(三)小学学段(2人):
小学语文教研员1人、小学数学教研员1人。
(四)岗位职责
承担全市对应学段学科教研、教学视导、质量测评、课题科研与教师培养,落实课改政策,完成各类教研专项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兴宁市在编在岗公办中小学专任教师、专职教研员,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研视导、赛事组织、课题研究、外出培训等常态化教研工作;
3.无师德失范、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不良从业记录。
(二)岗位资格条件
1.须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学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
(2)职称资质:具备中小学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对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教龄要求:从事对应学段、学科一线教学10年以上。
(4)年龄要求:男性须为50周岁以内,女性须为45周岁以内(截至2026年8月31日),特别优秀可以适当放宽(男性53周岁、女性48周岁)。专职教研员全员可以参加对应学段学科岗位竞聘,不受年龄限制。
2.本科学历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2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经历,即担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务处、教研处)工作或对应学科教研组长经历,熟悉本学段学科教学体系与教研工作流程;
(2)具有兴宁市级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表彰(表扬)荣誉称号或各类人才培养项目。
(3)担任过兴宁市级以上学科教研工作室主持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4)获地级市以上各种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优先选调条件
1.本市在岗专职教研员,地级市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兼职教研员优先;
2.担任学科教研工作室主持人、教研团队负责人者优先;
3.主持或核心参与省、市级教育科研课题,拥有成熟教研成果者优先;
4.多次承担市级示范课、专题讲座、命题审题、教研指导工作者优先。
(四)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间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重要档案材料不全或者弄虚作假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办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具体选调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至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地点:兴宁市教师发展中心3楼党政会议室。
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基本材料
①《2026年兴宁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附件1,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必须对照所报岗位的条件从以上五种资料中提供必要且足够的资料。
(2)“资历及业绩量化”评分材料
①第(二)款“资格条件”中任职或工作经历的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②填写《2026年兴宁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资历及业绩量化评分表》(见附件2);
③各项荣誉、业绩的原件及复印件。须按《业绩量化评分表》中的顺序装订。
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历及业绩量化评分(满分30分),并由报考人员现场打分,签字确认。凡只要求提供原件的,需交原件;同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只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交还考生。
(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兴宁市教育、兴宁市教师发展中心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每个岗位按资历及业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在1:5以内的人员,确定为竞聘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确定竞聘人选。
(三)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1.综合笔试(百分制,占总成绩4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统一闭卷考试,内容涵盖教育政策法规、新课标理念、课程改革、教学评价、质量监测、课题研究、教研实务、教育热点研判等内容。
2.专业面试(百分制,占总成绩3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用学科教研答辩,重点考察学科专业素养、教研工作思路、课堂问题研判、教研组织能力、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及从事教研员岗位适配度,时间为10分钟。
3.资历及业绩量化评分(详见附表,占总成绩30%)
严格按照资历及业绩量化细则打分,满分30分,所有加分以官方正式文件、聘任证书、结题证明、任职文件等为依据,所有加分项目累计总分封顶30分,超出部分不计入总分。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笔试占总成绩的40%,专业面试占总成绩的30%,资历及业绩得分占总成绩的30%,即考试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资历及业绩得分(满分30分)×3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本次选调不单独设置笔试、面试单科合格分数线,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整体情况,统一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首先按照“(三)优先选调条件”的顺序次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对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岗位缺额,按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调动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教师发展中心岗位实际情况进行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1.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形发生,取消报考人员资格并计入师德诚信档案,对违纪的相关考试工作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凡参加考试、考务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2.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3.本方案由兴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选调工作咨询电话:0753-3369588;监督举报电话:0753-3338610。
兴宁市教育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