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研队伍,提升教研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研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与岗位
选调范围为全县范围内正式在编在岗教师。选调初中思政、初中英语、初中历史、初中化学学科教研员各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品行修养良好。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满10年以上从教经历,其中满3年以上初中及以上学段报考学科从教经历(截至报名时)。
4.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2项及以上资格条件
1.师德师风高尚,获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通报表扬。
2.教学能力突出,获得省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名教师、骨干教师等称号,或入选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计划人员。
3.业务水平扎实,在优质课、基本功等教学业务类竞赛中获得县级二等奖及以上等次。
4.科研水平精湛,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在教体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论文评选中获得市级二等奖1篇以上,或参与了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已经结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范围、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近3年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四)各学科报考人员不足3人的,取消选调计划。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7月31日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11日。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北一楼人师股。
3.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2026年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两寸照片3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从教(教研工作)证明等(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及证明均需单位盖章)。
(4)选调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还需提供评比结果文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及证书(证明)均需单位盖章(县外人员须另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笔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8月15日到人师股领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笔试内容包括政策理论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类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建设规范等;教育综合理论方面: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课程改革政策等;教研综合能力方面:教学研究、课程建设、教学评价、命题与质量分析等教研员应具备的专业素养。
各报名岗位,取前三名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第三名出现并列情况时,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五)专业测试(100分)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采取说课(80分)与答辩(20分)的方式进行。准备时间40分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说课时间15分钟内,答辩时间5分钟内,共不超过20分钟。专业测试为100分,当场评分亮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专业测试设置最低分要求,低于70分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最终按总成绩排名。
(六)考察
总成绩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测试得分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规定程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共递补1次。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编制调整报批等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本次选调工作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二)选调工作全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选调考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处分。
六、有关事宜
(一)本次选调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选调工作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三)本选调公告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6730877(县教体局人师股)
监督电话:0550-6730859(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