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经研究,决定开展新昌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新昌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教师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不得报名;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
(四)招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教学能力突出、育人成效显著、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
3.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在普通高中任教,且至少任教高三一年。
4.有担任班主任或担任数理化生信息五大学科竞赛指导经历。
5.不得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和损害学校荣誉和形象的行为。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合格或优秀等次。
7.选备条件(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二条)
(1)获得县市区级优质课一等奖(或地市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1次(须现场上课,录像课不算,下同)。
(2)获得地市级班主任(基本功)技能大赛一等奖1次。
(3)获得县市区级教师业务素质综合比武等同性质教师技能比赛一等奖(或地市级教师业务素质综合比武等同性质教师技能比赛二等奖)2次(须为综合比武,单项比赛不算)。
(4)负责的课题获得地市级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
(5)五大学科竞赛直接辅导的学生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1人次及以上,或二等奖5人次及以上。
(6)获得县市区级优秀班主任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担任班主任的班级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先进班级2次。
(7)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的教坛新秀或学科带头人一次。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的形式向用人单位报名。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7月30日-8月7日12时。
(报名二维码)
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上午8:30—12:00。现场报名地点:新昌县桃源路35号新昌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符合条件人员提交《2026年新昌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教师报名表》(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等其他材料。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电子文档现场交报名工作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均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一致。只进行网络报名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无效报名。
资格审查实行双人并行方式,安排初审、复审两轮。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自接到通知24小时内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场进行
1.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难度参照高考水平,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列,按岗位人数1:3的比例入围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8月8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新昌中学诵明楼报告厅
2.面试
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采取现场上课的形式进行。提前4小时告知上课课题,借班上课,时长40分钟(一节课)。重点考察教学设计能力、课堂组织能力、师生互动能力、教学效果等。
面试由评委组织现场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笔试得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本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新昌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新昌县教育体育局联系。
(五)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栏(http://www.zjxc.gov.cn/)和其他有关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0575-86030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