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2个岗位
因学科专业建设需求,浙江中润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岗位3个,从事丽水学院的劳务派遣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德语教师(HT01)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无师德师风方面的不端行为。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科专业为德语、教育学(德语方向)或外国语言文学(德语方向)。
3.具备以下任一语言及教学资质条件:
德语专业八级及以上水平,或有2年德国留学经验+德福18分,且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德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且在相关教学或培训机构从事德语教学5年及以上;
从事德语教学的高校退休人员。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应变能力,拥有扎实的德语语言基础和良好的教学能力,能够胜任德语专业的教学工作及国际学生管理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硕士学位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8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1962年1月8日后出生)。
(二)德语外教(HT02)应聘条件
1.外国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无师德师风方面的不端行为。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学科专业不限,母语须为德语,且具有所在国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日常沟通交流所需的中文能力;有针对中国大学生的零基础至高级别的成功教学案例者优先。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应变能力,拥有扎实的德语语言基础和良好的教学能力,能够胜任德语专业的教学工作及国际学生管理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年龄:硕士学位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8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1962年1月8日后出生)。
二、工作职责
负责丽水学院中德合作办学项目的德语教学等相关工作。
三、聘用形式及待遇
聘用形式:合同制聘用,与浙江中润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年限:试用期合格后,签署为期两年的合同。
薪酬待遇:参照《丽水学院外籍人才岗位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和《丽水学院外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外籍教师工资(含基本工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体检费、签证费等)待遇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工资待遇一般情况按就低幅度执行,对于专业对口且教学经验丰富,或特别优秀且学校急需的,可酌情就高。
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后携带《丽水学院德语教师招聘报名表》进行面试等方式进行。
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止。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丽水学院招聘系统(网址:https://zhaopin.lsu.edu.cn)注册应聘账号,下拉至招聘岗位,选择岗位类别——劳务派遣,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报考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所需的佐证材料),逾期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或重新报名。
2.报名材料:《丽水学院德语教师招聘报名表》,通过审核后,现场面试时携带。
3.资格审核:学校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虚假信息、隐瞒个人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另行通知后续事宜。
五、注意事项
1.若招聘期间国家、地方或学校相关政策发生变动,按新政策执行。
2.应聘者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确保在应聘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都完整、真实且无误。一旦发现存在任何虚假信息、隐瞒个人情况或师德师风方面的不端行为,将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也将被视为无效。
3.本招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持续有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行面试,并择优录取,直至招满为止。
六、咨询方式
人事处刘老师:0578-2271349
国际学院王老师:0578-2301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