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5人
清丰县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兜牢民生底线,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清丰县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135名。
二、招聘原则
岗位由用人单位开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次招聘实施双向选聘模式,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清丰县范围内,已完成失业登记,并经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原人社所)认定符合《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现象;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30日—2026年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
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西侧中间办公室(县朝阳路与政通大道交叉口向西300米)。
3.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需提交填写完整并粘贴一寸免冠近照的《清丰县2026年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现场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同时对照岗位学历等相关要求,一并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岗位对接
清丰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对接。按照“先特困后困难”的原则,开展双向选聘,双向选聘确定后,用人单位须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清丰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确认。
(四)公示与聘用
清丰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将拟上岗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政策待遇
(一)服务期限
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严格执行到期退出机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工资待遇
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此工资待遇含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部分。
咨询电话:0393-7219927
清丰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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