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5人2个岗位
根据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加强“一队一站”建设的部署要求,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我县消防救援力量实际情况进行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职责
本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35名,男性,其中灭火救援员18人,消防车驾驶员17人。政府专职消防员在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下辖队站工作。
(一)灭火救援岗位:承担辖区内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处置等消防站任务,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及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负责消防车日常驾驶、维护保养,执行灭火救援现场车辆调度任务,协助开展灭火救援作业,确保车辆装备时刻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二、招聘标准
招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队伍条令规章制度统一招录。
(一)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应符合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热爱消防职业,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品行良好;
4、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体能测试要求;
5、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6、应聘驾驶员岗位,应持有地方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3年,且驾驶技能考核合格;
7、具有鞍山户籍或鞍山常住人口;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录用: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有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的人员,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
3、计算机、网络工程、网络通信、测绘等相关学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
4、熟练掌握office、wps等日常办公软件;Ps、Lr、Ae、Pr、Cad、Ai、Su、大疆智图等行业软件。
(三)不予录用情形:
1、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
4、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地址: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城东街消防救援大队)。
(四)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自愿承担招录考核安全风险承诺书》(网上下载,自行填写);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3、学历证书(高中及同等学历需提供学籍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相关资格证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明等);
5、个人征信报告(近6个月内)、属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五)资格审查:招录工作组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核实信息真实性与符合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政治审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由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向公安机关进行集中核查。重点审查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个人征信、现实表现和违法犯罪情况,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对于政治审查不合格的或有不良征信记录的,取消报名资格。
(七)体格检查与考核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可参加体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招录组织单位统一发布。
1、体能测试。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的需要进行体能测试,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具体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成绩为三个科目成绩相加取平均分,此项目成绩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人员可视情况放宽。
2、岗位技能测试(驾驶员岗位)。主要考察驾驶实操能力,测试项目由本单位现场制定。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均不计入总成绩,测试结果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所有招录对象均需要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查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4、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录组织单位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心理测试利用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由报名对象自付。
四、公示与录用
(一)公示
综合招录对象体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情况,各项均合格者按照考核成绩进行排名,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总成绩(总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100分)×5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50%。
(二)录用
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签约解约
1、依法签订合同。拟录用人员入职培训考核合格者,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将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本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2、依规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1)录用时未提供真实个人信息或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录资格的;
(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严重违反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5)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职责和义务的;
(6)量化考评年度综合成绩不称职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
(9)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或不适宜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需求的。
因违法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再次招录。新入职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不再纳入招录范围。
(四)入职培训。拟录用人员需参加1个月入职培训(含试用期),内容包括消防业务知识、体技能训练、队列纪律、应急处置流程等。培训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薪酬待遇与管理
(一)灭火救援员: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转正后每月工资为2600元(扣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后实发工资)。
消防车驾驶员: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转正后每月工资为3500元(扣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后实发工资)。
(二)合同期内,按规定缴纳保险。
(三)在岗工作期间单位统一发放制式服装,提供住宿和伙食。
(四)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五)本次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具体休息时间根据救援任务协调安排。在重大节假日及重要安保任务期间,需全员在岗执勤备战,任务结束后将给予适当补休;同时享受法定婚假和陪产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录相关信息将在“鞍山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实时发布,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在招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自负,自报名之日起至招录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通信畅通,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和承诺书,在招录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五)在招录期间,招录对象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测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政治审核等,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所有。
联系人方式:
固定电话:0412-7616500
移动电话:13358633251
咨询时间:2026年7月9日至7月20日:8:30-11:30,14:00-17:00(仅限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