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区前进道办事处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度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包头市昆区前进道办事处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度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公告正文

包头市昆区前进道办事处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度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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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11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 08:30-2026/9/30 17:00

见习招聘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关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符合其中任一条件即可。

1、离校2年内(2025、2026届)未就业指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2年内,处于“未就业”状态且不存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就业状态。

2、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按本人身份证注明的出生日期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年龄满16周岁至24周岁。已进行失业登记处于“未就业”状态。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有两段及以上学习经历的高校在校生,以最后一段学习经历作为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予参加就业见习:

1、成功创业、个人领取营业执照;

2、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联络员等职务;

3、正在享受其它就业补贴,如公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其它不符合条件人员。

4、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或全日制待入学学生。

5.其他视同已就业的情况。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包头市昆区前进道办事处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林荫路与前进道交叉路口北50米路西处,一附院东门向北100米路西)

联系人:梁婷

联系电话:13474921616

(二)报名所需材料

见习人员报名应符合见习基地相关学历及专业等要求,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位证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收复印件1份)

5、所报专业相关资质证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6、本人“无个人投资和任职信息查询”截图(用以证明本人未领取营业执照、未担任法人、董事等职务)

7、失业登记证明(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交)

(三)资格审查

申报见习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在报名时间内至包头市昆区前进道办事处三楼综合办公室审核报名材料。


三、招聘见习岗位及见习要求

岗位名称

岗位描述

学历及专业

需求人数

工作地点

医学检验师

负责检验科各项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大专及以上医学检验专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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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助理医师

日常门诊医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与医疗操作流程。

大专及以上临床专业

2

包头市昆区前进道办事处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小儿推拿师

日常门诊医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与医疗操作流程。

大专及以上中医或康复治疗专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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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严格执行护理核心制度、操作规程及医嘱,完成科室及院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大专及以上 护理学 专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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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基地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不低于2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满三个月之后对当月出勤符合要求的见习人员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并补发前三个月补贴),见习期结束见习协议自动终止。

2.见习期间,如见习人员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基地规章制度,基地有权单方终止见习关系。

3.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见习基地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见习基地统一管理。见习人员可以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基地。

4.见习期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正常参加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基地出具就业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作为见习经历的证明。


五、见习说明:

1、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不得有社保缴费记录。

2、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不得申领营业执照,不得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联络员等职务。

3、就业见习不是正式用工,见习人员不与见习基地签订劳动合同,不产生劳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违反招募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见习资格。对于违反招募纪律的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就业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二)招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七、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由包头市昆区前进道办事处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13474921616

监督电话:0472-2522999

包头市昆区前进道办事处

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日

供稿:综合办公室

编辑:黄曼

审核: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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