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充实我中心专业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新罗区卫生健康系统编外人员管理办法》(龙新卫健党[2023]57号),经新罗区卫生健康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我中心非在编中药人员1名、中医人员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
02
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被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后未达到重新录聘用所需最低年限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截止到2026年7月5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招考时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取得原单位同意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03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7月10日(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97—2601319,联系人:傅慧凤。
(三)携带材料
1.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失信证明、本人身份证以及各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登记表1份(表上须贴上彩色证件照片)。
3.委托他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报名。
(四)资格审查
1.报名审核: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核查合格者登记报名。
2.考务费:免收。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必须在2026年7月5日前(含7月5日)取得。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04
笔试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中药岗位:中药学专业相关知识为主,西药学专业相关知识为辅。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中医岗位:中医学专业相关知识,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6年7月15日上午8:30。
3.笔试地点: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二)面试:
1.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同一个岗位在招考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05
录取办法
(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如遇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又相同的再按以下顺序录取:
1.有公立医院工作经验者;
2.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
3.大专毕业人员;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三)因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或特殊情况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缺额;
(四)已就业的报考者由本人提供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拟录用人员公示期结束后,30天内到岗到位,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06
相关待遇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有工作单位者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保证无劳动纠纷)。工资待遇: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不含五险一金),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曹溪街道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曹溪街道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考试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