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名校长选聘补招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名校长选聘补招公告

公告正文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名校长选聘补招公告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名校长选聘补招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7 -2026/7/16 17:00

一、选聘概况

本次为第一次名校长选聘空缺岗位补招,因首轮选聘公办小学校长岗位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入职,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经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委托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选聘补招名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任。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公办小学名校长1名。


四、组织方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素养评估、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审批聘任等步骤依次进行。


五、信息发布方式

(一)选聘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及微信公众号、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weda.wuhu.gov.cn/)及微信公众号、芜湖经开人才发布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发布。

(二)芜湖人才网发布专业素养评估、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相关信息。

(三)芜湖人才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公示相关信息。


六、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3.热爱教育工作,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敬业精神、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深厚的教育情怀,作风正派,师德高尚。

4.具有出色的办学治校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办学业绩显著,具备较强的改革创新能力、战略规划能力,善于驾驭复杂局面。

5.年龄65周岁以下(1960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对于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等顶尖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与职称: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

2.任职经历:现任或曾任所在市小学学段学校校长,且任职时间不少于3年。其中,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日。

3.业绩与荣誉:在教育管理、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师资培养、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个人曾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名校长”“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所管理的学校在其任期内获得省级及以上重要综合表彰或特色认定。

4.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重要成果者(如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课题并结题、出版专著、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校长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选聘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任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选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至7月16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考人员登录芜湖人才网报名,在线填写简历并通过在线简历的“相关证明附件”栏目上传以下材料(须原件扫描件):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一张;

(4)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工作岗位及从事岗位年限承诺

书或相关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及相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6)国外学历须上传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按照规范填写后,点击以下链接进行报名:

公办小学校长:https://www.ahwhrcw.cn/zgz/gwxx/xqNew?gwId=7349

(投递时请核实所填内容,如非填写信息有误,请勿多次投递)

3.资格审查:7月20日17:00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等,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修改相关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限在7月17日16: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任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其参加综合考评,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芜湖人才网—公告公示版块公布。

1.现场面谈

邀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拟任职小学现场考察,并开展契合度审查。主要审查考生单位和家庭支持程度,跨市人才引进可能存在的困难及解决路径等。

2.面试答辩和业绩评审

(1)面试答辩(70分):应聘人员围绕给出的课题进行汇报,并阐述办学理念,提出办学目标和措施。由芜湖市经开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教育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围绕课题和经开区教育实际提问交流。评审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回答思路、逻辑表达、决策能力等进行打分。

(2)业绩评审(30分):经开区评审工作小组对照应聘人员提供的教育管理业绩材料(如学校管理成果、荣誉证书、课题研究、工作总结等),从教育管理经验、教学成果及获奖荣誉等方面进行适配度综合评审打分。

3.汇总成绩

面试答辩和业绩评审成绩合计计算综合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符合岗位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需提供符合优先条件的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以面试总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环节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素养,根据拟选聘岗位要求,深入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和工作方向、研究兴趣、影响力、知名度、发展成就、校园管理契合度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名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视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审批聘任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芜湖人才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办理校长聘任手续,和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聘任合同》和《任期目标责任书》。对符合规定的,按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调入手续。聘期3年,实施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继续续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聘校长职务,可转岗普通教师身份。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任;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八、薪酬待遇和管理支持

(一)岗位身份及薪酬待遇:校长实行聘任制。其薪酬收入由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组成,年度薪酬总量45万元,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两者各占50%,基本年薪设置不影响后续每年工资晋级和退休的正常待遇兑现。

(二)任期激励:任期激励为三年年度薪酬总额的100%,每年任期激励的80%根据年度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后支付,20%待三年任期考核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任期激励不予发放;非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本人实际任职时间及贡献发放相应任期激励。校长可直接获取任期激励的30%,剩下的70%由校长拿出分配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事业发展保障:赋予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在课程改革、教师招聘、内部管理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支持其组建核心管理团队,搭建专业发展平台,优先推荐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和评优评先。每年安排不超过30万元的学科建设和特色办学经费,发挥传帮带的作用,精准助力教师专业成长。


九、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公开选聘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选聘过程中违反公开选聘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切实保障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十、其他事宜

综合考评成绩有效期为6个月,自综合考评成绩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名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视情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决定进行递补的,在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开展等额递补。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选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选聘环节发布的公告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发布,如因考生自己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面谈、面试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系统,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有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还。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五)若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无条件解除相关约定,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咨询电话:0553-5919606(芜湖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0553-5907791(芜湖经开区人社局)

0553-3991385(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

监督电话:0553-5846525(芜湖经开区监察室)

0553-3991925(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8:30-12:00,14:00-17:30)。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