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关于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专业
药学、中药学专业:须取得药师(士)职业资格证书。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药学工作经验且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
(四)学历要求: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成人大专及以上。
三、报名时间
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日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造假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犯罪记录、吸毒记录、精神病史和传染病史的,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服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报名材料。
报名地址:金川区桂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川区延安路40号,金川区四号统办楼旁边)三楼综合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5--821616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
周一至周五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方式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体检按照岗位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转正。转正后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金川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试行)》(金区卫健发〔2024〕169号)文件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金川区卫生健康局监督。
受理电话:金昌市金川区卫生健康局0935-8235280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对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公告在金川区桂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川区桂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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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白生政
审核:邱雅琴
监制:孟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