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11个岗位
咸阳市实验学校创建于1989年,是咸阳市教育局直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实行集团化办学,一校两区、统一管理。学校本部位于咸阳市秦都区,经开校区(原咸阳经开第一实验学校)位于咸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秉承“厚德养正、重实拓新”校训,办学底蕴深厚、育人成效显著。
现因学校经开校区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17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小学教师
语文5名、数学3名、
音乐1名、美术1名、
体育1名、心理健康1名、
道德与法治1名。
初中教师
语文1名、数学1名、
英语1名、化学1名。
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能够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
3.服从学校安排,善于沟通合作。
2
学历与资质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师范类毕业生优先。
2.持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达标: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4.年龄原则在40周岁及以下,有教学经验、获得省市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荣誉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
应聘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系统提示报名登记,截止日期:7月12日18:00。
2
资格初审
7月13日—15日,学校对报名者资料初审,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未接到学校电话即视为初审未通过,不再告知。
3
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人员按通知时间到校并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获荣誉证书。
4
试讲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要求试讲,现场抽取试讲内容、现场备课、无生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考官现场打分,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招录对象。
5
体检报告
1.拟招录对象需提供体检报告。
2.体检应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6
签订协议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学校通知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事代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薪资待遇
1.工资标准参照咸阳市区正式在编教师工资进行套发。
2.正式入职后按照相关政策缴纳社保。
3.享受学校相关福利待遇。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9-33562334王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
9:00-12:00,14:30-17:30
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沈兴南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