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2个岗位
一、单位简介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95年,是主要从事教育科学、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发展专业研究和决策咨询的市管事业单位,是上海市重点智库,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教育经济宏观政策研究院的主要建设单位、上海市首批研究生协作培养单位,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招聘需求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沪人社专〔2023〕22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
(一)基本要求
1.教育研究中青年优秀人才(专技岗位①)
指有突出成果的中青年学者,特别是深耕教育经济、学校改革创新、学习科学等领域的人才,熟悉人工智能、教育大数据者优先。
应聘资格如下:
(1)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学风正派。
(2)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通常应满足以下条件中两项:
●主持过下列项目之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重点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以下任意奖项之一: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或相当等级的奖项。
●主持的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等成果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并能转化应用,对国家和省级地区重大教育政策出台产生积极影响。
●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办法》中所列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期刊和核心学术期刊(中文以第一作者身份,英文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系列重要论文。
(4)具备符合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点发展方向的较强的政策咨询能力和学术创新能力,能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支持。
2.教育决策咨询骨干人才(专技岗位②-⑤)
指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方面提供政策建议的复合型人才,特别是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点建设领域与方向急需的、具有多领域任职经历的人才,熟悉人工智能、教育大数据者优先。
应聘资格如下:
(1)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学风正派。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有相关科研院所、高校或教育管理部门相当于副处级(管理六级)以上行政岗位经历,或熟悉行业发展、具有相关交叉学科背景,取得过显著应用成果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4)近5年向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提交过能转化应用的决策咨询报告2篇以上。
(5)熟悉国家和上海教育政策体系,具备跨学科研究能力,能快速响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咨询需求。
(二)具体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的类别编号、等级职责、条件要求等详见《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简章》。
三、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一个月以内接受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启动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高层次人才)》,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和本人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邮箱(jkyrs@cnsaes.org.cn)。
发送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者姓名:应聘人才类别”,例如:赵云:应聘专技岗位①;张飞:应聘专技岗位②;黄忠:应聘专技岗位③。
对其他途径的报名申请,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通知参加综合测评的人员。对未通过筛选与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并查实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立即终止招聘进程,或取消其入围、录用资格。
(四)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采用面试(面谈)方式。综合测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对低于综合测评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综合测评前,将委托专业测试平台对应聘人员实施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分数,也不计入成绩。如果不参加心理测评,视作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机会。
(五)体检
接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上海市事业单位入职体检医院进行入职前体检,并提交入职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对体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流程报审和备案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支持保障
1.按照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规定执行工资福利等待遇。
2.提供科研经费保障(经费额度结合项目情况一事一议),支持创新项目立项。
3.支持组建创新团队,支持招收博士后。
4.对A2类人才提供挂职锻炼、深入一线开展实验研究的便利条件;对A3类人才提供参与政策实践基地或教育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等机会。
5.对确有需求并符合政策的,协助办理人才引进落户和保供安居申请等事项。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
网址:http://www.cnsaes.org.cn
联系人:朱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21-64184886
联系邮箱:jkyrs@cnsaes.org.cn
六、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21-64163012。
应聘人员如果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情形,立即终止招聘进程,或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对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
1.本次招聘实行依次递补制。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故被取消应聘、录用资格的,由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是否安排其他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2.除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种情形外,对原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被原单位辞退不满两年的,和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岗位的,均不接受应聘、不予录用。
3.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http://www.cnsaes.org.cn)、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留意有关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
4.本公告所称的“以上”“以内”“届满”“之前”,包括本数、本层级;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本层级。
附件:
1.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高层次人才)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
招聘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