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宾川县大营镇卫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药房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护理、临床医学(药学专业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优先),年龄18-4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
2.连续失业1年以上或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有《就业创业证》。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及不良行为习惯。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三、薪酬待遇
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签订聘用协议后,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工会会员福利,具体工资待遇面谈。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8日-6月30日(具体时间为工作日08:00-11:00,12:30-16:30)。
(二)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宾川县大营镇卫生院门诊楼三楼行政办公室(工作日8:00-16:00);
2.线上报名:dyzwsybgs@126.com;
3.报名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个人简历一份。
4.相关材料可现场提交或扫描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5.办公室电话:0872-7388216
五、其他事项
(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拟聘用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工作岗位。
(四)本公告由宾川大营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宾川县大营镇卫生院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