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3〕194号)、《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10〕14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以下简称“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和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平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和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2026届浙江省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和2026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要求平阳县生源,本科或研究生专业对口。
三、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6年5月27日9:00至6月3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f.wps.cn/ksform/w/write/nl26JoWa#routePromt),并按要求填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26年6月4日(星期四)14:30—17:00。
地点:平阳县教育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168号)404室。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其他材料说明)、复硕培养试点或公费师范毕业生证明等材料。仅网上报名而未到现场确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总分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对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聘用,不再进入后续环节,如遇面试成绩同分影响入围对象确定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和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在签约次日24点前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对象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聘用。体检及后续环节不合格、不通过或放弃的,均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以及教育行业准入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行为的,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规定情形的,考察不予通过。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在平阳政府信息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通过公示后要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未能在2026年8月15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若部分岗位出现岗位空缺,将按规定面向本次招聘符合岗位条件未入围考生进行岗位调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不予跨县跨系统流动。
(三)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平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0577-63886320、0577-63886317。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平阳县政府信息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附件:1.平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和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平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和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
平阳县教育局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