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2个岗位
包一中女子排球队成立于1978年,承担着国家女子排球运动员培养、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排球人才梯队建设等任务。近年来,包一中女排在全国赛场成绩显赫,在刚刚结束的第22届中国中学生排球联赛荣获初中组冠军,2026年全国中学生排球锦标赛荣获高中组季军,2025年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荣获U20组别第七名、U18组别第十一名优异成绩。为深入落实国家关于体教融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政策要求,巩固提升包一中女排传统优势,保障日常系统训练、梯队建设与赛事备战,完善专项训练与人才培养体系,持续擦亮包一中女排特色名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包一中女排队实际需要,拟开展女排教练员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计划招聘女排教练员3名(其中女排专业教练员2名、体能兼运动恢复教练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及排球队训练工作的需要,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排球训练技能,具备赛事经验,满足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20日(含)至2008年5月20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女排教练员应获得过全国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代表省队及以上排球队参赛经历不少于两年,取得排球项目“国家级运动健将”证书。
4.体能教练应取得国家儿童青少年体适能(中级及以上)教练员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8月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列编)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组织考察方式进行。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6年5月21日—5月28日登录http://js.btjy.net/zhaopin/,按照网页提示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料。
网上报名流程:访问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及图片—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
由包头市第一中学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监督指导。报名人员于2026年5月29日到包一中东门学生科创中心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2026年包头市第一中学女排教练员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岗位所需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签订完成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5.报名人员属于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及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网上报名时同步上传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取消报名资格。
特别提醒:
1.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请提前按照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2.报名与参加考察等各环节审核工作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组织考察
考察认定工作由包头市第一中学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排球技战术水平、参加比赛成绩、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调研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基本条件和在本领域内取得的业绩及贡献等量化赋分;综合评判考察对象是否能够满足工作单位条件、胜任工作需要。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给出是否可以招录的建议或结论。
按每个岗位报名人员的材料量化赋分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量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相关纪检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并进行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保存一年。
(四)体检
由包头市第一中学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监督指导,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名岗位量化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后报请市教育局党组同意,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包一中官方微信公众号、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包头市教育局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认定与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机构组织,任何假借机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事宜。
(三)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市第一中学、包头市教育局等官方平台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包头市第一中学:0472-4113199
包头市教育局:0472-5177020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包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472-5174838
(三)未尽事宜由包头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